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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有序恢复餐饮行业正常经营的通知

2020-03-18 17:00:34 来源:   责任编辑: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动我市餐饮行业复工复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南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印发南平市餐饮行业复工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南防控领导小组综〔2020〕9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按相关要求开放堂食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邵武市餐饮行业复工防控工作指引》相关规定,明确各餐饮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或具体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切实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二、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依照《邵武市餐饮行业复工防控工作指引》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统筹推进辖区内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三、市市场监管、工信和商务、公安、文体和旅游、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加强行业和业务检查指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餐饮经营单位第一时间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确保监管到位、不留死角。

 

附件:邵武市餐饮行业复工防控工作指引

 

                                                                                                  邵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环境整治组

2020年3月17日


邵武市餐饮行业复工防控工作指引

 

为防止疫情在餐饮行业等敏感领域传播,全力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南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印发南平市餐饮行业复工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南防控领导小组综〔2020〕9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餐饮行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提供餐饮服务的卫生防疫措施,提出如下指引。

一、基本要求

(一)依法科学精准施策。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导则》(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防〔2020〕15号)要求和《南平市餐饮行业复业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南防控领导小组综〔2020〕90号)分区施策的要求,我市属低风险区,全市餐饮经营单位3月18日0时起开放堂食服务。

(二)落实餐饮经营主体责任。复工复业的餐饮经营单位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制定单位经营防护方案和实际执行措施,并做好现场督导和信息采集工作。

(三)各餐饮经营单位应在开业前或复业时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需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四)鼓励复工复业的餐饮经营单位采取外带和外卖配送方式提供服务。对符合条件开放堂食服务的餐饮经营单位应主动向属地辖区市场监管所签订承诺书,并在用餐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疫情防控警示海报,告知进店顾客需配合的注意事项,按时间顺序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从业人员管理

(一)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对于需要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但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经检测筛查排除感染,可适当缩短隔离时间,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提前返岗。

(二)做好经营场所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三)每日要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区域封闭消毒等工作。

(四)强化内部员工的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从业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上岗。

(五)从业人员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

(六)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三、经营场所环境要求

(一)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

(二)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尽可能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或提供消毒纸巾,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三)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增加消毒频次。使用卫生间时,应当打开排气扇。使用完毕后,应当盖上马桶盖再冲水。卫生间下水管存水弯应当维持一定的水封高度。

建议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四)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厨余垃圾加盖、分类及时清理。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四、服务提供方面要求

(一)增加打包外卖服务,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和外卖窗口;鼓励餐饮单位提供外带和外卖配送服务。

(二)必要时,可适当缩减营业时间,但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告知消费者并取得理解。

(三)推行“分餐制”,为每桌客人提供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感染。平日给客人提供零食的经营单位,应停止供应到疫情结束。

(四)符合条件开放堂食服务的餐饮企业,要减少桌椅摆放以加大就餐者之间的距离。具体要求为:

1.所有包间需符合通风条件,否则不得开放待客;符合通风条件的包间只能安排单桌,隔位安排就餐;两桌以上包间也只安排一桌就餐;每间客人离开后,需对包间环境、设施、桌椅做好清洁消毒;

2. 包间采取预订方式,每个包间营业时段只安排一桌客人,客人隔位安排就餐,座位相隔不少于1米;

3. 圆桌就餐,座位相隔不少于1米,实行分餐制,每桌客人隔位安排就餐;

4. 条桌就餐,应单排同向摆放,餐桌间距应保持在1.5米以上,顾客间隔应保持在1米以上。采用分时段错峰就餐。

(五)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五、顾客管理

(一)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大就餐者之间的距离。

(二)有对顾客量测体温的过程,正常体温,可提供服务。如在就餐场所发现消费者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积极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如获知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则开展终末消毒(传染源住院、转移、死亡而离开疫点或终止传染状态后,对疫点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三)要求顾客进店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

(四)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形成档案管理,按时间顺序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设备管理

(一)空调和新风系统

疫情期间,原则上停用中央空调,首选自然通风,有可开窗的场所,每天开窗保持自然通风不少于2小时,保持排气扇运转正常,确保室内空气流通;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新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空调通风系统需关闭回风系统。

要制定疫情期间通风系统和空调的检查、清洁、测试和维护计划;要定期维护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电梯

1. 限制每次乘坐电梯的人数,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低楼层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

2. 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

3. 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

(三)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

1. 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

2. 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再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3.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先进先出,适量存储。

七、采购进货管理

(一)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提倡无接触收货。

(二)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材料。

(三)坚决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四)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

八、外卖服务

(一)外卖配送员

1. 按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标准,避免配送过程中面对面与顾客接触。

2. 外卖配送员的个人健康事项按本文第二点的要求执行。

3. 外卖配送员盛放食物的容器,应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

4. 外卖配送员的交通工具应定期进行消毒。

(二)平台管理方

1. 应制定平台信息服务、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鼓励外卖平台推行“无接触配送”的操作规范。

2. 要求配送管控部门建立完善配送服务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外卖配送员情况监控、每日订单完成情况监控、突发异常数据监控、项目执行情况监控、风险控制数据监控、核心指标完成情况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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