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 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开展了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对照创建标准优中选优推荐上报。 在各地推荐基础上,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经严格评审和公开公示后,认定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等100个乡(镇)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等1001个村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见附件)。 同时,为加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动态管理,组织各地农业农村、宣传、司法行政等部门对第一、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开展复核,按照复核标准,决定撤销4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和19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注销2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和6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其余193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和1967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保留。现将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水南村 来源:农业农村部官网 审核:缪顺春 李婷 终审:陈一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