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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涉互联网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0-03-31 11:39:25 来源:   责任编辑: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排查收集我市涉互联网黑恶犯罪线索,全力整治利用互联网实施黑恶犯罪乱象,严厉打击涉互联网黑恶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加强互联网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邵武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涉互联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互联网黑恶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利用网络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2、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强迫交易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3、利用信息网络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4、利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5、利用网络实施“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6、利用网络实施“暴力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7、利用网络实施“高利放贷、非法讨债”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8、利用网络实施电信诈骗、“伪基站”、黑电台、窃听窃照、恶意程序、手机木马、无线屏蔽器、黑灰产、贩卖银行卡等涉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主要涉及12个罪名: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涉互联网黑恶犯罪,要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或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截图、交易记录等材料。


2、举报人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


1、群众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在破案中起到重要作用或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按照《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视情给予1000元至100000元奖励。


2、对提供线索的群众,公安机关承诺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泄漏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四、举报途径


1、举报平台。举报人可在网站输入或搜索12337在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2、电话举报。举报人可拨打邵武市公安局扫黑办电话举报。邵武市公安局扫黑办:0599—6322813


3、信件举报。举报人可投寄举报信件进行举报。邮寄地址:邵武市公安局扫黑办(邵武市李纲中路119号),邮编354000。


4、当面举报。举报人自愿当面举报的,可以直接前往邵武市公安局扫黑办进行举报。



邵武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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