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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一男子临终前嘱托女儿:还清借款,让爹清白的走!

2019-03-20 15:33:29 来源:   责任编辑:   

本网讯  近日,市法院化解了一起具有执行正能量精神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逝世的被执行人詹某某的女儿向申请人吴某某支付了欠款11万元,了结了其父的遗愿。

2015年10月,申请人吴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被执行人詹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詹某某归还吴某某本金130000元及利息。2016年2月,因詹某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吴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金及利息15.39万元。

执行法官承办案件后,立即对詹某某的财产进行查控。经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皆为某单位的退休职工,且年纪较大,被执行人詹某某名下有一房产,但该房产已作为另一案件的担保物,于2017年3月被拍卖,且全部价款用于清偿;其银行无存款,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依规定将被执行人詹某某纳入失信名单,并提取了詹某某的退休工资收入2.06万元,但在执限内难以执结,遂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2017年6月,詹某某被查出肝癌晚期。2018年9月,詹某某因病去世。据其女儿告知,詹某某临终前多番思虑,希望能“清白的走!”,弥留之际嘱托其女儿还清欠款,代为履行完对他人的义务,其女儿含泪答应。

詹某某去世后不满一月,其女儿就亲自前往法院与执行法官接洽,将其父的遗愿告知,希望法官予以帮助。执行法官对詹某某女儿的到来感到惊讶,表示会尽力协助。其后,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协谈解决,并提取了詹某某的最后一笔退休工资1.5万元。经沟通协商,申请人吴某某表示愿意放弃部分利息。

2019年春节过后,詹某某的女儿带着筹集了几个月的11万元前往法院将钱交给执行法官,并表示:“终于了结了父亲的遗愿!”。3月4日,80岁高龄的申请人吴某某在儿子的陪同下亲自前往法院领取钱款,并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法官提醒】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被执行人应尽的义务。本案被执行人詹某某去世之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可不继续还款。但詹某某仍旧嘱咐女儿继续代为履行,想为人生划上圆满句号,“清白的走!”。詹某某的行为超出了法官的预想,传递了执行的正能量。虽詹某某的行为在执行工作中较为特殊,较少遇到,但对于其想尽力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精神值得所有被执行人学习,共筑“人人守信”诚信社会的生活环境!(吴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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