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我市拨付2018年度贫困村第三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60.25万元,惠及城郊、和平、沿山、张厝等4个乡镇8个贫困村,用于实施道路硬化、古树木基础、廊桥湖岸、公共活动场所、农民活动中心等5类项目建设。 今年以来,我市共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564.25万元,实施项目111个,惠及全市18个乡(镇)、街道,受益人口17.62万人。 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市财政局持续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和平台作用,积极落实财政奖补政策,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升财政奖补项目质量,全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刘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