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市人社局传出消息,自2018年1月起,我市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补助金标准由172.8元/月提高至215.34元/月。
这是我市自2012年起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以来,第六次提高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待遇,切实做到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应保尽保”。(施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