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在延召开
24日至25日,南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延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岩生、简少玉、郑明洋、吴荣才、魏林钦、黄以西,秘书长徐恩华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陈美琼、兰斯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领导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及201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关于2009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南平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孙春兰书记、黄小晶省长到南平调研检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实施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海西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海西绿色腹地建设,全力抗击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洪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上半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67.78亿元,增长10.1%%;财政总收入31.41亿元,增长19.6%%。成绩来之不易,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面临的困难问题,并对抓好下半年工作,全面完成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南平跨越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意财经委在初步审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09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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