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做好灾后救济救助和灾民过渡安置工作
本网讯 我市高度重视灾后重建户的救济救助和灾民过渡安置工作,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灾后救济救助和灾民过渡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民政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由民政、财政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二是开展调查摸底和确认工作。组成4个工作组赴受灾乡镇,逐村逐户调查核实。目前,已初步确认灾后重建对象1360户,其中集中重建户466户,分散重建户894户,集中重建点11个。三是落实救助政策。市政府对灾后重建户实行过渡住房补贴和灾后重建进度奖励。灾后重建对象自原有住房拆除至搬入新居期间,按每户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过渡住房补贴,最长补助至2010年12月。对在今年元旦前完成重建并迁入新居, 每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同时,按照省、南平市要求,给予受灾重建户按一般户每人每天5元,特困户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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