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村:立“新规”推进村务规范化管理
近日,为进一步明确“村两委”职责,规范村务管理工作,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组织建设,凝聚村干部抓发展、促民生的力量,更好完成和平镇年初下达的村级各项工作指标,和平村着眼于村情,立“新规”推进村级规范化管理工作。
“新规一”:“书记、主任‘分权’”。鉴于以前涉及村里重要事情,都是书记、主任忙碌,无论争取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还是搞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农村,常常都是书记、主任来回奔波,这样一来,会造成两个结果: 一个是村书记、主任无暇顾及其他事情,制约了村集体事务的整体进展;另一个则是易让村“两委”其他干部滋生“英雄无用武之地”思想,打击他们建言献策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履职和尽责。立“新规”后,书记、主任全面负责村支部和村务工作,其他“两委”则按规定做好各自的工作,党员管理、村纪检、调解、民兵青年、综治、妇女、计生、村账等他们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书记、主任“分权”的情况下,不仅积极发挥了每名村干部的作用,还有效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提高了村务规范的透明度。
“新规二”:“村务、事务‘存档’”。“张说好,李说好,百姓看了才知好”。村级重大事情是村民最关心的,以前,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村里都要按照要求召开“户代表”会议征求村民意见,同时要将其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但由于和平村人口流动性大,很多人平时都外出务工不在家,只有到召开会议时候才赶回来参加,所以村里即使坚持每月一公开,或者突发紧急事情及时张贴公开,也难保证村民都知道。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和平村“新规”规定,在原来村务,特别村财“流水账”每月一公开的基础上,利用村省下派“村官”和村部电脑网络等有效资源,将凡公开过或者要求予以公开的重要文件、材料进行存档、备份或者复印留底,以便村民不定期查询,做到村务管理,“干部清清白白,群众清清楚楚”。
“新规三”:“制度、规章‘上墙’”。村务规范化管理,不仅在于制度和操作流程的规范,还要在于使它如何更简洁、生动,易于直观理解,有利于村民参与和监督。和平村在去年将“村重大村务"五要"操作规程”上墙后,今年又将从去年9月底全面完成换届工作后,按照镇党委、纪检的统一要求,把从村民代表中选出的村务监督小组名单以及监督具体制度规范“上墙”。这些“新规”的制定,将有力地促进和平村村务管理实现“阳光、公开、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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