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1月1日晚,接群众举报,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公安局晒口派出所联合抓获一名非法电鱼男子,当场收缴捕得的1公斤野生鱼和所有捕鱼工具。 经查,该男子姓余,系初犯,且捕鱼数量较少,未造成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将其移交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处理。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对余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罚金800元。 今年以来,我市加大对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的执法力度,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巡查,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安放地笼网等非法捕捞行为。截至目前,共打击电鱼行为18起,没收电鱼设备4套,立案5起,罚款2800元,清理地茏100余副,有力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洁净的水生态环境。 执法人员提醒: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不但要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触犯刑法。 (何水树 吴浩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