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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曝光2020年度十件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1-03-15 15:11:20 来源:   责任编辑: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南平市消委会从2020年全市消协系统受理的投诉案件中甄选出十件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对外发布。

“点斑”致敏 “美容”不成反“毁容”

【案例】袁女士在顺昌一家美容院“点斑”,十几天后面部开始过敏。顺昌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这家店展架上标有“治疗范围祛斑、真皮斑……”等宣传用语,但无法提供上述宣传用语的相关依据,依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美容院退还袁女士未消费的预付款项及后续治疗费用。

【警示】消费者要查看商家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资格证,从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产品的说明及产品检验合格证,并与商家签订美容消费服务合同,记得索要正规发票和凭证。

服务缺失 农资使用提示不全造成药害

【案例】顺昌县埔上镇三农户种植的瓜蒌施用农药后出现嫩梢萎蔫。顺昌县农业农村局派出专家鉴定组和农资检查组,兵分两路开展农业生产事故的调查鉴定工作。从经营人员开具的处方来看,使用浓度没有超标,但没有提示农户应当注意的事项,造成药害。经调解,农资经营户按损失程度和面积不同分别给三农户共计2.7万元的补偿。

【警示】当前种植结构和品种日新月异,要注意品种特有的差异性,只有在试验的基础上才更加科学、安全。

不可抗力 游客退房退款无条件支持

【案例】郁先生原计划春节期间携家人到武夷山游玩,后受疫情影响取消行程,要求网络平台退还定金,但平台以商家不同意退款为由拒绝。武夷山市消委会了解得知,商家并不知情,不同意退款只是平台的借口。按照《合同法》规定,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游客可以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责任。经协调,商家同意帮助郁先生在平台上办理退房退款。

【警示】预订酒店后,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入住酒店的,可以退房退款,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减肥遭罪 天价塑身衣穿上各种不适

【案例】庄女士、万女士在武夷山市度假区一家养生会所花费46000元购买了六套塑身衣,穿上后不仅没有商家宣传的瘦身、塑身效果,还出现喘不过气、月经紊乱等症状。经调查,庄女士、万女士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但商家负责人认为,其中一套塑身衣已经穿过,无法退货。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还41000元。

【警示】 美体内衣的构造和医学上的捆绑式减肥法有些相似,但长时间的挤压对人体内部器官会产生不良后果,对处于发育阶段的女性影响尤其严重。减肥也要选择科学的方法,以免危害身体健康。

虚假宣传 擅用别人景区“撑场面”

【案例】为了提升人气,政和一家游乐服务中心在宣传中使用多张景区照片,宣称景区在活动期间可以配套当事人经营的景点一起前去游玩,并在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的代金券背面配有“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的文字。实际上,这些景区属于政和另一家公司所有,由于施工等原因并未对外开放。政和县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等行政处罚。

【警示】面对类似套路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盲目在朋友圈、微博等转发,被当作免费的宣传工具。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反映,并要求退还门票等费用。

误导消费 为获高利润“画饼”售房

【案例】建阳区一家楼盘业主向消委会投诉,称开发商前期宣传销售的房屋与实际交付的房屋存在明显差异。建阳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开发商存在“对商品的功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警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并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出尔反尔 公用企业强制消费即违法

【案例】康先生在延平一家燃气公司开户时,工作人员要求他购买报警器,并称后期师傅上门勘验,若厨房属于封闭式即可退还这笔钱。现经查勘证实他家的厨房属于封闭式,工作人员却以时间太久为由不予退还。燃气公司强制用户接受不必要的报警装置,属于公用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在延平区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帮助下,燃气公司给康先生办理了退款事宜。

【警示】消费者应提高自身维权意识,遇到问题与经营者协商的同时,要勇于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害。

哄抬价格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重处罚

【案例】2019年1月份以来,延平一家药店从泉州累计购进7类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523袋,于2020年1月20日大幅加价后销售,至2月5日被查获时已售出283袋,多收消费者价款1508.8元。经营者乘疫情期间口罩类商品消费需求激增之机,哄抬物价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价格法律规定,扰乱市场秩序,也违背了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这一违法行为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具有特殊危害性,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延平区市场监管局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警示】若发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有不正当价格行为,注意保留好消费凭据,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

暗藏猫腻 微信砍价得悠着点

【案例】邱女士在延平一家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上参与“砍价0元买商品,砍件成功后每件商品只需付9.9邮费”活动,成功完成1个电饼铛、2台落地扇的砍价任务,支付邮费29.7元。付款后,商家迟迟不肯发货。延平区市场监管局介入后,该公司才联系上邱女士,对此事做出解释和道歉,并退回消费金额。

【警示】微信属于社交平台,朋友圈卖家资质难辨,商品事前事后监管难,因此交易风险大、维权难,消费者应尽量避免通过微信进行大额交易,以免造成损失。

长个心眼 预付式消费需谨慎

【案例】高考结束后,小谢到建阳第一医院参加了体检。后途经一家健身中心时,听了健身房私人教练的宣传,体重超标的小谢预付了7799元办健身卡。次日,医院体检结果显示,他患有椎间盘突出,遵医嘱须静养。小谢找到健身房要求退款被拒。南平市消委会调查了解到,小谢的确不宜参加剧烈的健身运动,适当的活动也须专业医生指导。经多方调解,经营者退款6799元。

【警示】去年,南平市各级消委会受理了多起预付式健身房消费纠纷案件,许多纠纷在于经营者提供格式条款存在违反《合同法》“公平原则”的规定,没有“公平”确定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 (谢红灿 陈谦 邹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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