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调动广大调解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增强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夯实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基础工程。近日,邵武市委政法委、邵武市财政局、邵武市司法局联合发文,调整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补助标准,为有效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此次主要是对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标准进行调整,明确了发放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范围等,让补助标准更加透明规范,同时对“以案定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做出了严格的补助界定,确保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 新补助标准的实施,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将有力提高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主观能动性,助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弘扬“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建设有厚度、有温度、有美誉度的新邵武,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福祉和获得感。 ( 徐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