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市民张女士投诉,称其乘坐闽HT1***号出租车过程中,被驾驶员一路指责,在下车后,驾驶员追至小区楼道底,拉扯,并要用手机对其拍照。同时,张女士还提供了小区内监控视频。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因出租车上的视频损坏,执法人员根据双方口述还原了当时情况:当天,该出租车上载着一名乘客,从永辉超市方向进城去妇幼保健院。这时,驾驶员看到张女士在路边等车,双方都没来得及确认是否顺路,就拼车。随后,双方对行车线路有争议,张女士表示要进行投诉时,驾驶员情绪显得很激动,并发脾气抱怨。在张女士下车进小区后,还追至小区楼道内拉住张女士,用手机对其拍照。 事后,市交通执法大队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对当事驾驶员给予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马智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