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衙门牌 古县衙正堂 古县衙象鼻斗拱 □丁建发 在和平古镇东南隅有一清乾隆三十四年建筑——县丞署。县丞署俗称“分县衙门”,坐西朝东,现有建筑面积约500余平方米,两进厅,五开间,构架以抬梁式与穿斗式结合,用材硕大,保留明代建筑遗风,气派宏伟壮观。 与一般民宅不一,和平古县衙没有后门。想必衙门是明辨是非曲直的重要场所,是统治阶级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工具,是讲“道”论“理”的地方,且“道理”是非关乎治国之“礼”。悖“理”的行为在统治阶级看来并不只是一般地违反社会道德或习惯,而是对于整个宇宙之自然秩序的破坏。不开后门就是为了不违“理”,进而不违“礼”。惩恶扬善维护道德秩序是衙门的重要职责,不开后门就是警示罪犯,想走“后门”无门!众观历朝历代,开国统治初期吏治严厉,司法公正严明,社会和谐遵法守礼,而到后期腐败没落,才会有“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在《红楼梦》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雨村由勃然大怒审案到被门子一眼色而退堂审案,这显然不是统治者的初衷。统治者总是自觉地扮演着自然秩序维护者的角色。 正因有“礼”,和谐乃是中华文化的最高价值,守“礼”也是统治者的最高职责。因而在建筑细节的处理上也显得别具一格。 斗拱是和平古县衙建筑的一大特色,采用的是“象鼻斗拱”繁杂工艺,其意义在于,因和谐司法而有“礼”,进而天下太平,太平有“象”。“斗”与“拱”是中国古建的一个基本构件,它位于柱与梁之间,由屋面和上层构架传下来的荷载,要通过斗拱传给柱子,再由柱传到基础,因此,它起着承上启下,传递荷载的作用;它向外出挑,可把最外层的桁檀挑出一定距离,使建筑物出檐更加深远,造形更加优美、壮观。这也说明了古代中国人基于天人合一的思维模式,试图以司法及道德等手段追求自然和谐的努力。这种理念,在县丞署门口仍存的一块“罚站石”再次得到印证。 县衙堂前有一块罚站石,质地较软的麻石,存有三个脚印,特别引人注目。宋代理学家程颐在《周易程氏传》中说:“自古圣王为治,设刑罚以齐众,明教化以善其俗,刑罚立而后教化……。”刑罚的目的就是杀一儆百,以儆效尤,将犯罪罚站石“示众”,且不得超越尺度,这或许就是画地为牢。然为何会有三个脚印?想必是让犯罪长久保留一个定式,久而久之会身心疲惫,三个脚印说明犯人可以更换双脚,但却不能超越此石头范围。罚犯人是为了“存天理”而灭其“恶欲”,进而教化,却是不失人性化的惩戒。然而总有罪犯以身试法,视司法如儿戏,司法威严如何得以体现呢? 纵观衙门厅堂,抬梁式构造如一顶官,四四方方,不偏不倚,又如同一顶官轿子。试想,做贼心虚的罪犯尚未见到青天老爷长跪于“官轿”之下,加之两边六衙役手挥杀威棒从内心发“威武”之声,深沉铿锵不绝于耳,早已胆战惊心并给予极大心理震撼,司法的权威与神圣于无声之处得以传达体现。至今还有一块被杀威棒敲得斑驳的老方砖存于厅堂,向游客们细诉当年之“威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