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19年1月起我市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补助金标准在215.34元/月的基础上将增加58.14元,提高至273.48元/月。
这是自2012年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以来,第七次提高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待遇水平。(龚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