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4日,市环保局组织我市38家存在建设项目环境问题的企业进行集中约谈。
期间,各企业负责人及代表学习了新《环保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市环保局要求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生产不符等建设项目问题,进一步完善环保手续,确保合法经营。各企业负责人及代表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纷纷发表看法,市环保局领导一一作答,提出指导意见。 (黄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