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新闻:多政策为企业“松绑” 破解企业降杠杆难题 福州7月1日起实行新规
当前位置: 邵武新闻网>公示公告> > 正文

邵武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公告

2018-11-02 09:05:46 来源:   责任编辑: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部署要求,我市将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的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二、采集范围

(一)采集对象。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5、复员军人;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7、残疾军人;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采集内容。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三、采集方法

(一)采集方式及地点。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市民政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公安、人社、人武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村(居)具体落实。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信息采集。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二)申报材料。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四、时间安排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至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具体采集时间安排详见各乡镇(街道)、村(居)张贴的海报。

 

邵武市民政局    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6日


分享到:
ICP备案:闽ICP备2021003539号 福建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200012]
主办单位:中共邵武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邵武市融媒体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6227918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举报邮箱:swxw519@163.com
邵武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