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市法院在广州市从化区法院的协助划拨下,成功化解2起系列债权案件,到位标的198.43万元。 2016年,申请人吴某一与吴某二因民间借贷纠纷将被执行人刘某某诉至法院。双方达成调解,约定刘某某按时还清借款及利息。因刘某某在期限时间内未能还清,吴某一与吴某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立即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措施。经查,刘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执行法官在申请人处了解到,在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法院的另一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某以执行申请人身份享有债权。 2016年11月,执行法官依据民事诉讼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向广州市从化区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提请协助执行冻结、提取被执行人刘某某所有在从化法院的执行款,并将该款项汇入邵武法院账户。 今年8月,市法院收到从化区法院转来的被执行人刘某某所有执行款项197.04万元,加上已从刘某某处划拨的13884.36元存款,合计198.43万元,就申请人吴某一与吴某二的系列案件制定分配方案,申请人同意分配方案并签字。至此,该系列债权案件顺利化解。(吴梦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