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在日常生活中,理头是常有的事,但如果理发师的技术不过关,就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日前,张先生到理发店理发。本来一切如常,但理发师在清理碎发时,毛刷不小心扫到张先生的左眼角。张先生感到不适,就伸手揉搓了几下,也没有太在意。之后他的左眼越来越难受,便于次日到医院做了相关检查,检查结果为结膜炎。 张先生到理发店要求赔偿,理发店方面表示,理发过程中刷子碰到眼睛是常有的事,应该是张先生过后自己搓伤的。双方争持不下,张先生遂到市消费维权中心投诉。 维权人员到理发店了解情况。理发店方面对张先生所说事件经过并无异议,但认为自己没有责任。维权人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最后,经过调解,理发店承担张先生的医疗费用500元,并向其表示歉意。张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杨进高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