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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见义勇为表彰大会邹享升、余庆等14位同志受表彰

2018-02-11 16:34:58 来源:   责任编辑: 东隅  

 

图为:参加表彰大会成员合影

 

图为:捐赠见义勇为基金的企业代表发放证书

  本网讯  他们只是普通的人,但当他们面对湍急的河流,熊熊的大火,凶恶的歹徒时,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了见义勇为的表率。

  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打击邪气,倡导惩恶扬善、友爱互助的时代精神,鼓励和弘扬见义勇为行为,2月2日,邵武市2017年度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大会在市公安局四楼会议室隆重举行,会上授予邹亨升、张鹏伟2人“邵武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黄素华、陈庆林、吴泽仁、周炳华、纪联铭、余庆、魏宝清、陈胜、陈瑶、徐海卿、王建龙、龚福平等三个群体12人“邵武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并发放奖金共计三万四千元。会上还为近两年慷慨捐赠见义勇为基金的福建杜氏木业有限公司、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味家生活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邵武市绿源人造板有限公司颁发了《捐赠证书》。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夏礼平出席表彰大会。他指出,见义勇为是社会风气的“晴雨表”,见义勇为者不仅是全社会学习的典范,也是全社会应当关心爱护的对象。“要让见义勇为人员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感受到见义勇为的价值,决不能让他们‘流血又流泪’”。并就我市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鼓励见义勇为的政策和措施;二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精神和事迹;三要积极为见义勇为者排忧解难;四要加快探索建立见义勇为长效保障机制。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汪火昌主持会议。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事迹

  一、邹亨升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邹亨升,男,任市城市综合管理公司职员。

  主要事迹:2017年7月15日凌晨4时许,邹亨升在其租住的集体出租屋内发现有人偷东西。于是,赤手空拳不顾嫌疑人反抗的危险,只身一人将嫌疑人黄根明牢牢控制后,成功移交给来到现场处置的派出所民警。

  二、张鹏伟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张鹏伟,男,城郊镇高南村村民。

  主要事迹:2016年8月21日11时许,张鹏伟同志在熙春公园河边露天游泳场附近散步时,听到呼救声,迅速赶到事发地点,跳入河中救助落水女童。经过几分钟的不断潜水搜寻,张鹏伟成功找到溺水女童,将其带上岸,一边报警一边简易施救,直到公安人员和医生赶到现场并对女童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后因女童溺水时间过长,抢救无效。

  三、黄素华、陈庆林见义勇为群体事迹

  黄素华,女,中共党员,水北镇政府干部。

  陈庆林,男,和平镇坎头村村民,任水北镇政府门卫。

  主要事迹:2016年12月28日凌晨1时许,在水北镇政府宿舍休息的黄素华发现对面办公室着火冒烟后马上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大声呼叫值班室门卫陈庆林。随后两人不顾个人安危协助消防员关掉电闸,并积极投入到灭火中去。

  四、吴泽仁、纪联铭、邹炳华见义勇为群体事迹

  吴泽仁,男,高速公路大埠岗服务区油库员工。

  纪联铭,男,个体户。

  邹炳华,男,个体户。

  主要事迹:2017年4月24日上午11时许,吴泽仁在紫云桥北端河边看到一妇女和一两岁大小孩漂浮在水面后,马上脱衣下河救人。接着闻讯赶来的邹炳华也迅速脱衣下河协助吴泽仁先后将河中的小孩和妇女救上岸,交给后面赶来、冒着落水危险站在护坡上协助的纪联铭,后在接警后赶到的公安救援人员的共同协助下成功将河中两人救上岸,脱离危险。

  五、余庆、陈胜、陈瑶、徐海卿、王建龙、龚福平、魏宝清见义勇为群体事迹

  余庆,男,市立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

  陈胜,男,个体户。

  陈瑶,男,市铁路供电段员工。

  徐海卿,男,个体户。

  王建龙,男,市柏源建筑设计公司员工。

  龚福平,男,市供电局运检部员工。

  魏宝清,男,森林公安分局驾驶员。

  主要事迹:2017年5月6日下午5时许,余庆、陈胜、陈瑶、徐海卿、王建龙、龚福平、魏宝清等7人在熙春公园游泳场下游游泳时发现有人喊救命求助。7人闻讯后立即赶往事发的上游河里,余庆不顾水流湍急和水深危险,第一个赶到河水中呼救者身边,其余人员先后赶到配合,成功将河里呼救少年救上岸。当得知还有另一位少年溺水时,余庆等7人又跳入河水中四处潜水搜寻近1小时,由于溺水时间过长,该少年不幸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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